依据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06年1月11日印发的《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宁政发[2006]6号),其中第四条“派出机构和直属机构”中规定:组建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鼓楼分局,作为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派出机构,并加挂鼓楼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牌子。分局依法行使对食品、保健品、化妆品安全管理工作的综合监督、组织协调和依法组织开展对重大事故查处及对辖区内药品、医疗器械的研制、生产、经营和使用整个过程的监督管理工作的职能。 主要职责: 1、 贯彻执行有关食品、保健品、化妆品安全管理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 2、 按职责权限研究制定相关的实施办法、工作规划并监督实施; 3、 依法行使对食品、保健品、化妆品安全管理工作的综合监督职责,组织协调有关部门承担的食品、保健品、化妆品安全监督工作; 4、 依法组织开展对食品、保健品、化妆品重大安全事故的查处; 5、 根据区政府授权,组织协调开展食品、保健品、化妆品安全的专项执法监督活动; 6、 组织协调和配合有关部门开展食品、保健品、化妆品安全重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7、 收集、上报食品、保健品、化妆品安全监管信息; 8、 综合协调其他有关食品、保健品、化妆品安全工作;监督实施国家和省有关药品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9、 依法对药品、医疗器械、药品包装材料生产、经营和使用单位进行日常监管; 10、按规定监督抽查药品、医疗器械和药品包装材料的质量,依法查处违反药品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违法行为; 11、 监督实施药品分类管理; 12、 监管药品生产企业所设立的办事机构; 13、 会同有关部门监管中药材集贸市场; 14、 负责食品、保健品、化妆品安全综合监督有关的法规培训和药品监督管理有关的法规培训; 15、 承办区委、区政府和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交办的其他相关事项。
单位地址:南京市鼓楼区山西路68号颐和商厦17楼E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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